什么是强迫症?
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王学义

    一、什么是强迫症?
    强迫症是强迫性神经症的简称,属于神经症的范畴。它是一种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特征的疾病。其特点是:
    1.患者意识到这种强迫观念、意向和动作是不必要的,但不能为主观意志加以控制。
    2.患者为这些强迫症状而苦恼和不安。
    3.患者可有强迫观念,同时伴有强迫动作,以此来缓解焦虑不安。
    4.患者自知力完好,求治心切,保持一定社会功能。

    二、临床表现
   
表现形式多种多样,常见以下几种表现形式:
    ㈠强迫思维
    1.强迫观念:
    ①强迫怀疑:患者对自己的言行的正确性,反复产生怀疑,明知毫无必要,但又不能摆脱。如出门时怀疑门窗是否关好了,虽然检查一遍、二遍、三遍……还是不放心。又如寄信时怀疑信中是否签上了自己的名字,地址是否写错了,是否贴邮票了等,怀疑的同时,常伴有焦虑不安,因而促使患者对自己的言行反复检查核对。
    ②强迫性穷思竭虑:患者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或自然现象,寻根究底,反复思索,明知缺乏意义,没有必要,但又不能自我控制,如反复思考为什么1加1等于2 ,而不等于3。人为什么会说梦话,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出去怎么办?树叶为什么是绿色而不是红色?有时达到穷思竭虑的程度,以至不思饮食,睡眠不安,无法解脱。
    ③强迫联想:脑子里出现一个观念或看到一句话,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另一个观念或语句,如果联想的观念或语句与原来相反,如想到“和平”,立即联想到“战争”;看到拥护,就想到打倒……,称对立性思维,由于对立观念违背自己的主观意愿,常使患者感到苦恼。
    ④强迫回忆:患者经历过的事件,不由自主在意识中反复呈现,无法摆脱,感到苦恼,有时这种回忆可达表象程度。
    2.强迫情绪:表现为对某些事物的担心或厌恶,明知不必要或不合理,自己却无法摆脱,如担心自己会伤害别人;担心自己说错话;担心自己出现性冲动,做出不理智行为;担心自己与异性相触有不道德行为;担心自己受到毒物污染或细菌的侵袭;或看到棺材、丧事、某个人、某个数字、某个情景,立即产生不幸的灾难感觉或厌恶感,明知不合理却无法摆脱。
    3.强迫意向:患者反复体验到、想要做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动作或行为的强烈内心冲动。患者明知这样做是荒谬的,不可能的,努力控制自己不去做,但却无法摆脱这种内心冲动,如走到高处有一种想往下跳的感觉;使用菜刀时有要用刀砍自己的孩子的冲动意向等。尽管当时这种内心冲动十分强烈,但不会付诸行动,但患者非常担心恐惧。
    ㈡强迫动作和行为:这往往作为减轻强迫观念引起的焦虑,患者不由自主地采取这种顺应行为。
    1.强迫检查。如出门时反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;寄信时反复检查信中内容;计算数字反复核算不放心等。
    2.强迫询问。表现不相信自己和他人,为消除疑虑或穷思竭虑带来的焦虑不安,反复询问一个字,一句话,要求给予解释,否则恍恍不安,不能做其他事情。
    3.强迫清洗。怕细菌、毒物、艾滋病、性病、狂犬病,常反复洗手、洗澡或洗衣服,有的患者不仅自己清洗,而且与他同道生活的人,如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也必需按照他的要求清洗,否则焦虑不安、激惹、甚至冲动等。
    4.强迫性仪式动作。这是一些重复出现的动作,如出门时先向前走两步,再向后退一步,然后再出门,否则患者便感到紧张不安。强迫计数也属仪式动作,计数台阶,计数窗格,本身无现实意义,患者完成计数为的是解除某种担心或避免焦虑出现。
    5.强迫性迟缓。动作缓慢,如早晨起床后反复梳洗,使患者迟迟不能出门,以至上班经常迟到。
    上述强迫症状往往终日缠于一些毫无现实意义的观念和行为,妨碍了正常工作和生活,使患者感到非常苦恼。

    三、诊断与鉴别诊断
    ㈠诊断:①有典型的强迫症状;②患者本人能认识到强迫症状来源于自身;③干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、学习和工作,并为之苦恼;④试图以排除或对抗减轻症状,恰恰相反,或迫切要求治疗者。一般根据人格特点、病程等诊断并不困难。
    ㈡鉴别诊断
    1.精神分裂症。早期有强迫症状,但患者无苦恼和焦虑表现,也无要求治疗的迫切愿望,缺乏自知力,同时也会有分裂症的其他症状存在。另外,分裂症的强迫症状让人感到离奇古怪,不可理解,脱离现实。
    2.抑郁症。可有强迫症状,而强迫症患者也常常合并抑郁情绪,根据病史分析是原发的还是继发的,抑郁症表现情绪低落为主,丧失兴趣,有自杀观念,脑力迟钝,活动减少。而强迫症虽伴有抑郁情绪,是继发于强迫症状所致,缺乏“三低”的典型症状。
    3.恐怖症。恐怖症的恐怖对象来源于客观现实,常有回避行为,离开恐怖情景症状就消失。而强迫症的观念和行为起源于患者的主观体验,无论如何不能摆脱。
    4.脑器质性疾病。中枢神经病变,特别是基底节病变可出现强迫症状,此时可进行体征、CT检查等,加以鉴别。

    四、治疗原则
    ㈠药物治疗:
    1.抗强迫症药物:氯丙米嗪(安拿芬尼);氟西汀;赛乐特;万拉发新;舍曲林。
    2.抗焦虑药物:佳乐定;氯硝安定等。
    ㈡心理治疗:
    1.森田疗法:接受症状,不排斥,不对抗,任其存在,忍受痛苦,为所当为。对单纯强迫观念有效。
    2.行为疗法:对于强迫行为采用脱敏暴露疗法和反应干预法或厌恶疗法。脱敏疗法目的在于减轻强迫症状引发的焦虑。反应干预法的目的是减少仪式动作和强迫思维出现的频度。行为疗法与药物合并治疗效果较好。厌恶疗法是让病人厌恶此事,而达到减少强迫症状的目的。
    ㈢无抽搐性ECT治疗,对于强迫症伴有行为冲动控制障碍患者,可行ECT治疗。
    ㈣精神外科治疗,现已少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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